河北分院院务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设立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出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他强调,“智力资源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宝贵的资源。我们治国理政,必须善于集中各方面智慧、凝聚最广泛力量。改革发展任务越是艰巨繁重,越需要强大的智力支持。”这种纳谏思想,意味着中国思想产品市场的形成,为社会智库的发展指明了路径。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发文要求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中宣部也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并牵头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的试点工作。
在此大背景下,党的十八大召开后,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国商联盟(北京)经济学研究院成立,致力构建国家商人智库,培育新思想,拓展新思路,甘做“政府参谋,企业外脑”。同年11月,商务部国际商报社成为本院媒体支持单位。
第二条 设立初衷
河北省委书记倪岳峰曾强调:“要充分发挥智库作用。”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优秀企业家,是时代的中流砥柱,既要有力挽狂澜的胸怀与气势,也须有好学不倦的虚怀与经略。
为了让河北企业家能在经济学思想的浸润中成长,储备知识能量,丰富思维谋略,提升战略定力,造就一批“善于学习、勇于创新、敢于担当”的企业家队伍,2020年3月,经有关部门核准,成立河北分院,院委办设在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政府参事室原党组书记、主任詹文宏担任河北分院,荣誉院长。
第二章 主旨宗旨
第三条 研究主旨
国商智库,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强化组织学习和精准服务两大功能。坚持“以优秀企业发展实践”为研究主旨,以“优秀企业家创新精神”为思索蓝本,专注于“企业品牌与传播,企业家思想和精神”的研究,绘就企业家精神图谱。
第四条 分院宗旨
依托智库资源,赋能河北企业。重点牵线政府部门,让“昂扬向上”的企业能吃透用好国家政策;搭桥“庙堂之高”,让处“江湖之远”的企业家能够聆听名校思想。秉持“因地制宜、因企制宜”的原则,集结相关专家,精准施策,让多方智慧助力企业发展。
第三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组建
为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优质、专业、高效的服务,院委会成员包括但不仅限于相关行业协会领导、专家学者、媒体人、法律工作者和优秀企业家,凝心聚力,集智汇能。
第六条 设置
院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常务委员、委员,院委办负责院委会日常工作。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可申请兼任分院联席院长、副院长或院委会副秘书长,颁发聘书。
第七条 条件
1、遵守分院章程,坚守“敬业、笃学、诚信、创新”的领军型、成长型、潜力型河北企业家均可申请加入。政府部门推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联会成员优先入选。
2、兼任分院领导职务,须具有“与国家共荣,与国际共商”的企业家精神,同时,应属于行业杰出代表,专注经济理论研究和探索、品牌文化塑造和传播、商业理念创新与发展。
第八条 方式
加入院委会有“分院特邀、政府推荐、企业申请”三种方式,均需填写《国商联盟(北京)经济学研究院河北分院院委会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院委会通过后,颁发证书或牌匾,并在院官网公布。
第九条 企业委员须为分院调研活动或课题研究等工作提供相关素材和其他便利条件,为分院发展出谋划策,共商共议,积极参加分院组织的相关活动。
第十条 委员企业每年应按期交纳会费,用于课题调研、智库维护、咨询服务等日常必要开支。分院根据自有资源,提供服务。
第十一条 企业委员若有违反法律和分院章程的行为,分院有权予以除名,并无条件终止服务。
第四章 综合职能
第十二条 主要职能
1、接受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组织委托,开展经济学研究服务、经贸咨询、市场调查、宣传推广等方面工作。
2、组织专家讲学和企业互学,加强理论与实践结合,提升企业家领导力。
3、组织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骨干开展政策解读、实地调研、精准施策。
第十三条 国商智库
编撰大型调研报告系列丛书《国商报告˙风云冀商》,深挖企业案例,凝结思想,让冀商精神广为宣扬,代代相传。主要围绕企业经营理念、管理特质、品牌文化、创新思想、企业家精神等主题进行深度调研,专业编辑精心打磨,形成精品力作,报送国家级出版社文图并茂、集结出版,出真知,立标杆,树典范,为时代画像、为时代立传、为时代明德。
第十四条 国商学堂
1、举办国商学堂,组织知名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知识型企业家,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授课,提高知识储能、拓宽思维眼界,甘做学习型企业家。分院考核通过后,颁发证书。
2、组织与知名企业家进行座谈或对话,聆听名企名家讲解经营之道、品牌之法、管理之策、销售之略。
第十五条 国商荣誉
根据市场调查和舆情监测等科学方式,国商联盟(北京)经济学研究院和中办国控(北京)企业管理中心评选“优秀企业管理者”“企业管理先进单位”;共同授予具有爱国创新、敬业奉献、筑梦时代的企业委员“新时代爱国奋斗企业家”荣誉称号。委员企业优先参评,颁发相关牌匾或证书。
第十六条 其他职能
1、互访交流、游学,增强企业信息互通,经验分享。
2、引导企业资源互链,推动内部成交。
3、国内外展会和重大经贸活动提供咨询,包括但不仅限于商务系统组织的参展、洽谈、境外考察活动。
4、商务、海关等组织的线上线下政策解读或业务培训,紧跟形势,吃透政策,把握前瞻。
5、电商平台销售渠道搭建、销售策略指导,推动企业更好地融入新销售渠道。
6、舆情监测和危机公关、法律咨询、财税规划、金融融资等解决方案,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7、文字资料编辑和重大活动的文章撰写,并依托中央驻冀和河北知名媒体,举办新闻发布、品牌推介,提升企业宣传质量,助力企业品牌传播。
第五章 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 院委会建立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经费来源包括但不仅限于:
1、院委会委员企业基础会费和资助;
2、社会各界个人和有关单位的捐赠;
3、政府购买服务;
4、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和提供服务的收入。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二○二三年二月八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国商联盟(北京)经济学研究院及河北分院享有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